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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日]

昆山市教育局教科室

昆教科2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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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和苏州教科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市组织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即日起2019年10月31日止。

二、申报方式   2020年度课题申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即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需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学校,于9月10日前将本校申报课题的评审书、评审活页电子稿以及课题信息汇总表纸质稿(各一份)寄送至昆山市教育局教科室。

2. 2019年9月10日—9月20日,昆山市教育局教科室对学校申报课题进行初审,确定上报苏州市规划办的课题名单。

3. 2019年9月21日—9月30日,苏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对我市申报课题进行审核,确定上报省规划办的课题名单。

4.2019年10月8日—10月31日17:00,通过初审的申报对象根据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下发的登陆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上传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

三、申报数量      昆山市30项

上述申报限额数包括“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乡村教师专项”(村小、村幼儿园、村教学点老师申报)、“体卫艺专项”。

“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专项”请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不列入上述申报限额数。

“学生资助专项”“教师发展研究专项”“招生考试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不列入上述申报限额数,由我市教科室直接报送苏州教科院。

四、申报选题

1.以习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江苏教育大会精神,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劳动教育以及扩大学前教育有效供给、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等重大主题确定选题。
  2.其他选题可参照《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点》第五部分中的“重点研究方向”。“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申报要求
  1.各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校→教科室→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程序申报;

2.各校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尤其要关注科研和教学的融合,使科研真正服务于提高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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